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中心管理办法》(粤交职院〔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拟对意向合作办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函件及相关资质附件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
地址 |
申请材料提交情况 |
预审结果 |
可行性论证报告 |
办学许可证件 |
法人身份材料 |
办学场地材料 |
专、兼职教师情况表 |
湛江机电学校 |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1号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8日至4月12日止。公示期限内,若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和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可以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姚老师(监察处) 电话:020-37231776
陈老师(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20-8759073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