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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东省第二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公告

【字体: 】【日期:2021/12/6】 【作者/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阅读:8 次】 【关 闭

2021年度广东省第二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公告

 

  2021年度广东省第二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于2021年12月25日在广州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16:00,考生具体安排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原则上安排11月7日前已经报名,未参加考试及未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考场能容纳范围尽量安排更多考生。

  二、考试地点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三、报考条件

  1.申请考核人应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广东省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被任命为相关职务及岗位的在岗人员。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项目负责人考核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具有以下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土木工程建设经历。

  项目负责人(B类):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级技术职称可以用建造师资格代替,包括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且具有3年及以上土木工程建设经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应满足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1)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5年及以上的土木工程建设经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1年及以上的土木工程建设或安全管理经历。

  5.经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且上一年度至考核时无严重安全生产失信信息记录。

  6.其他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方式:企业单位登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78:8080/,根据要求将需要参加考核的“三类人员”个人信息录入企业账号,并提交考核申请。

  2.资格审核:12月20日前考试工作小组审查报名信息,符合考试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准考证发放:考试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制作准考证,联系单位负责人领取准考证。

  4.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大纲

  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交办安监函〔2016〕604号)为依据,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四个部分。各部分考查的知识范围分别为:

  1.综合知识和能力部分主要涉及公共基本知识及能力、安全管理知识及行为能力等;

  2.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部分主要涉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3.安全生产管理部分主要涉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管理职责、管理制度等;

  4.安全生产技术部分主要涉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准备、现场布设、机械设备、专业工程等相关安全生产技术。

  六、考试费用

  免费

  七、成绩及证书

  1.成绩考核合格的,其考核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证书。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其所在单位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和打印考核证书。

  八、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进门配合体温检测,科学佩戴好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

  3.考试举行期间,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乘坐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将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 本公告疫情防控要求与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动态。

  九、其他事项

  咨询老师: 13434389532, 020-87590736,020-86862020。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工作小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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