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粤交职院〔2021〕156号)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公开遴选程序,组织开展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工作,成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资格审核小组,对收到共7个意向合作办学单位提交的申请函件及相关资质附件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
地址 |
申请材料提交情况 |
预审结果 |
可行性论证报告 |
办学许可证件 |
法人身份材料 |
办学场地材料 |
专、兼职教师情况表 |
佛山市鸿运交通技工学校 |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乐安大岗头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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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
深圳市坪山区创景南路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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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文航空艺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兴华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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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共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南翔路36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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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士康先进制造生产力培训学院 |
深圳市龙华区油松第十工业区东环二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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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翰伦技工学校 |
东莞市大岭山镇马蹄岗村饭罗围街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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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世纪2000职业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大道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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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3天,自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止。公示期限内,若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和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可以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姚老师(监察处) 电话:020-37231776
陈老师(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20-87590736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23日 |